最低生活保障辦事指南
概述
低保是指對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或符合重度殘疾人、支出型困難、低保邊緣家庭等入保條件,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定的,政府以貨幣補助為主要形式,保障其收入達到當地低保標準的社會救助制度。
申請對象
本轄區戶籍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或符合重度殘疾人、支出型困難、低保邊緣家庭等入保條件,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定的,均可按程序申請城鄉低保待遇。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家庭中具有法定贍養或撫(扶)養關系的人員。包括:(一)配偶;(二)未成年子女;(三)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含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四)其他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以下簡稱贍撫養)義務關系且長期(指1年以上,下同)共同居住的人員。
享受補貼(待遇)
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900元。實行差額補助,低保金額按照核定的申請人家庭人均收入與當地低保標準的差額計算,基本計算公式為:家庭月低保金=(當地月低保標準-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數。
申請說明
低保申請原則上符合按戶保的,由申請家庭確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單人納入低保的,由本人作為申請人。申請人應向戶籍所在地鄉鎮提出書面申請;也可通過“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閩政通”的民政專區等提出申請。
開始申請
申請材料
(一)低保申請書;
(二)誠信承諾書;
(三)核對授權書(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及其法定義務人);
(四)相關家庭成員有效身份證明;
(五)導致生活困難的相關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申請審批程序為:申請→鄉鎮受理→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社會救助評審小組評議→鄉鎮審核、審批→公開公示→區民生保障局資金發放。
辦理地址
各鄉鎮社會事務辦(民政辦)
相關事情
聯系方式
區民生保障局民政科:0595-27398827;
洛陽鎮民政辦0595-87483263 ;
張坂鎮民政辦0595-87514731;
東園鎮民政辦0595-87581612;
百崎鄉民政辦0595-8755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