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臺商投資區住房保障體系實施方案
泉州臺商投資區住房保障體系實施方案
概述
為了加快建立和完善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我區住房保障體系,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優化城市營商環境,充分發揮住房保障綜合社會效益,切實解決中低收入家庭和外來新市民住房問題,實現住有所居的目標。根據國家和省市關于公租房租賃住房管理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申請對象
一、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產權歸屬于泉州臺商投資區區域內公共租賃住房的分配、運營、使用、退出和管理。
二、保障對象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積極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對標我區增量人口構成和住房需求,進一步擴大住房保障范圍,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讓中低收入家庭和外來新市民基本得到住房保障,實現住有所居。根據家庭不同情況合理分類,實現住房分類供應、精準對接、分層保障。
(一)中低收入型家庭。符合規定條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家庭年收入127748.99元(單身申請的,家庭年收入53902.53元)、家庭資產總額59.98萬元以下。同時符合以下要求:
1.本地居民:現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0平方米,屬于無房戶或無法滿足基本居住條件的。
2.新就業職工:應持全日制大專院校畢業證;在本地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3年以上(含3年),持有人事部門報到證,在本地無自有私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所在單位無法提供住宿。
3.外來務工人員:應在本地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在當地繳交社會養老保險3年以上(含3年),在本地無自有私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所在單位無法提供住宿。
(二)社會人才型家庭。在我區工作,滿足以下條件之一:①落戶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②落戶的“雙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③從我區申報認定的福建省高層次人才、泉州市高層次人才第一至第五層次人才。同時需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保障對象本人及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在我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2.所在單位無法提供住宿。
3.戶籍所在地非臺商區(不含臺商區管委會集體戶)。
4.不能同時享受其他安居政策或住房保障政策。
(三)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型家庭。服務于我區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在職干部職工。同時需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保障對象本人及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在我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2.所在單位無法提供住宿。
3.戶籍所在地非臺商區(不含臺商區管委會集體戶)。
享受補貼(待遇)
申請成功后可租住我區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說明
該項服務支持線下向屬地鄉鎮相關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開始申請
申請材料
1.《泉州臺商投資區保障性住房申請表》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流程
(一)審核。申請人屬地鄉鎮應當對申請人填寫的《申請表》和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對情況屬實、材料齊全、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錄入公租房管理系統并提交到區公共租賃住房工作小組。由區工作小組對申請人的資格和相關情況進行復查。
(二)公示。區工作小組復查通過后,將擬分配方案在區管委會相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
(三)分配。復查、公示無異議后,由區工作小組統籌安排申請人分配入住,原則上按每間宿舍分配兩人進行安排。
辦理地址
辦理地址:1.PC端
相關事情
一、管理維護
區內公共租賃住房由區工作小組統一承租、分配、運營、維護和管理。
(一)為便于管理,由區工作小組統一征收租金、水電費及其他各類雜費(有線電視、燃氣費、電信費、物業管理費),其中租金部分上繳區財政部門。
(二)入住公共租賃住房的人員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損毀、破壞、擅自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及附屬設施。因入住人使用不當造成公租房設施損毀的,入住人應予修復賠償。
二、租金支付
中低收入型家庭、社會人才型家庭及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型家庭租金按90元/間.月收取,區內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及水電費由區工作小組統一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