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檢查單名稱 |
檢查項名稱 |
檢查依據 |
1 |
對交通運輸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 |
對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0年1月通過,2019年4月修訂)第四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七條 |
對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機構的監督檢查 |
《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9號)第五條、第四十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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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對交通運輸建設市場的監督檢查 |
對公路水運建設市場的監督檢查 |
《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04年第14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11號修正)第八條 |
3 |
對公路的監督檢查 |
對涉路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1997年7月通過,2017年11月第五次修正)第七章第七十條” 2.《公路安全保護條例》(2011年2月國務院令第593號)第二章第二十九條 |
對公路建設、養護、運營的監督檢查 |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條、 2.《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四條 3.《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第四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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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對道路運輸的監督檢查 |
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的監督檢查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通過,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 2.《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2013年11月29日通過,2025年3月25日修正)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 3.《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29號)第四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 4.《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令2022年第10號)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 |
對道路普通貨物運輸企業的監督檢查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通過,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 2.《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2013年11月29日通過,2025年3月25日修正)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 3.《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令2022年第10號)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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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班線、旅游包車等客運企業(含場站)的監督檢查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通過,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 2.《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2013年11月29日通過,2025年3月25日修正)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 3.《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令2022年第10號)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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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的監督檢查 |
《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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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車輛維修企業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 |
1.《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2013年11月29日通過,2025年3月25日修正)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 2.《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五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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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網約車平臺公司的監督檢查 |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九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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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監督檢查 |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條、第五十三條 2.《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22年第32號)第五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六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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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巡游出租汽車客運的監督檢查 |
《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2013年11月29日通過,2025年3月25日修正)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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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對道路運輸車輛檢驗檢測情況的監督檢查 |
對道路運輸車輛檢驗檢測情況的監督檢查 |
《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 |
6 |
對城市公共交通的監督檢查 |
對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含線路經營)的監督檢查 |
1.《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2017年3月通過,2017年5月實施)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四條、 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四十四條、四十五條、四十六條、四十七條、四十八條、四十九條、五十條、第五十二條 2.《城市公共交通條例》(2024年8月通過,2024年12月實施)第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三十一條、三十二條,三十三條、三十四條、三十五條、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 |
7 |
對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 |
對交通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年6月通過,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條 2.《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2017年6月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25號)第五條 |
8 |
對水路運輸經營者的行政檢查 |
對水路運輸經營者的經營資質保持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
1.《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款; 2.《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 3.《航運公司安全與防污染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 |
9 |
對水路運輸輔助業經營者的行政檢查 |
對水路運輸輔助業經營者的經營資質保持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
1.《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款; 2.《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 3.《航運公司安全與防污染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 |
注:清單依據法律法規規章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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