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13101-0300-2025-00016
- 備注/文號:泉臺管辦〔2025〕11號
- 發布機構: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4
現將《泉州臺商投資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3月24日
(此件主動公開)
目 錄
1 總則 1
1.1 編制目的 1
1.2 編制依據 1
1.3 適用范圍 1
1.4 工作原則 1
2 組織指揮體系和職責 1
2.1 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 1
2.2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
2.3 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3
2.4 現場指揮部 7
2.5 專家庫 8
3 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標準 8
3.1 風險評估 8
3.2 應急資源調查 8
3.3 小型地質災害(四級) 8
3.4 中型地質災害(三級) 9
3.5 大型地質災害(二級) 9
3.6 特大型地質災害(一級) 9
4 運行機制 10
4.1 預防、監測與預警 10
4.2 信息報告 13
4.3 先期處置 13
4.4 應急響應 14
4.5 響應終止 17
4.6 信息發布 17
4.7 后期處置 17
5 應急保障 18
5.1 人力資源保障 18
5.2 經費保障 18
5.3 物資保障 18
5.4 醫療衛生保障 19
5.5 交通運輸保障 19
5.6 治安保障 19
5.7 人員防護保障 19
5.8 通信和信息保障 20
5.9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20
5.10 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20
5.11 氣象服務保障 20
5.12 其他應急保障 21
6 監督管理 21
6.1 應急演練 21
6.2 宣傳教育 21
6.3 培訓 21
6.4 責任與獎懲 22
7 附則 22
7.1 預案解釋 22
7.2 預案實施 22
7.3 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22
8 附件 23
附件1 24
附件2 25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急救援能力,規范應急救援行為,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福建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福建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泉州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泉州臺商投資區2023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等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區范圍內因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地震和洪水引發的地質災害依照相關的規定處置。
1.4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協同應對;快速反應,科學處置;分級負責,屬地管理。
2 組織指揮體系和職責
2.1 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
泉州臺商投資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依托泉州臺商投資區突發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不再另行成立,并根據搶險救災需要,新增相關成員單位。
2.1.1應急指揮部組成
指 揮 長:區管委會副主任
副指揮長:區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交通局局長
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 員:區黨群工作部(區融媒體中心)、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交通局、科技經濟發展局、農林水與生態環境局、教育文體旅游局、民生保障局、財政金融與國資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消防救援大隊,武警泉州支隊執勤二大隊執勤三中隊、惠安縣供電公司臺商投資區供電服務中心等單位負責人和各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
2.1.2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負責建立健全地質災害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組織、指揮、協調轄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所轄應急力量對突發地質災害實施處置,及時上報突發地質災害信息,及時組織人員實施緊急救助、疏散安置,控制次生、衍生災害,開展社會動員,防止險情、災情擴大。
(3)啟動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后,負責成立地質災害應急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及時組織發布或配合上級單位發布突發地質災害及其處置情況的消息。
(4)指導鄉鎮政府對受災地區進行緊急救援。
2.2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2.1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成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承擔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副局長兼任。
2.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 收集、分析、上報險情災情信息和應急處置與救災工作進展情況,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
(2) 貫徹應急指揮部部署和指示,協調、督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做好災害應對工作并督促落實;
(3) 承辦應急指揮部文電、會務及簡報編輯、資料整理歸檔等工作;
(4) 協調各鄉鎮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及地質災害防治任務,并檢查落實。
(5) 承擔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2.3.1 區黨群工作部(區融媒體中心):負責新聞報道和輿情監控工作,正面引導社會輿論;會同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交通局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及時做好突發地質災害信息發布工作;負責處理因突發地質災害影響的涉外人員處理事宜。
2.3.2 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應急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區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承擔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履行信息匯總、災情發布、綜合協調職責;組織、協調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指導社會力量參與災害救助;組織開展災害范圍、損失評估等工作;配合開展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對接泉州氣象局提供突發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所需的氣象資料,聯合區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交通局及時、準確發布突發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加強災區氣象監測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保障;城管部門負責組織公共綠地、市政公園、燃氣(天然氣)管道和附屬設施等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各區域的地質災害隱患的排查、監測、應急和治理工作;組織指導燃氣(天然氣)的搶險、搶修工作;指導公共綠地、市政公園內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2.3.3 區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交通局: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配合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相關工作;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培訓及防范地質災害知識的宣傳普及;參與災后恢復重建規劃等工作;負責交通設施沿線地質災害的排查、監測、應急和治理工作;在危險路段設立警示標志;組織、指揮、協調有關單位搶修損毀的公共交通設施,保障道路暢通;組織協調各種交通運輸,做好受災人員、救援人員、物資和設備的運輸工作;住建部門負責指導房屋建筑等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各區域的地質災害險情排查、監測、應急和治理工作;指導相關單位監測、處置災區房屋建筑和附屬設施的安全隱患,評估受災建筑物的損壞程度;負責組織建筑工程應急搶險隊伍,配合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工作;督促指導災后恢復重建工程建設。
2.3.4 區科技經濟發展局:發改部門負責為區管委會投資建設的地質災害專項治理、救災、重建基建項目向上申請資金;負責組織、協調開展糧食儲備應急保障工作;工信、商務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基礎通信運營企業搶修和維護因災損壞的通信設施;保障應急搶險救援現場通信暢通。負責煤炭、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能源產品的應急保障工作。根據應急響應需要,組織協調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生產與調運;負責天然氣、成品油長輸管道的隱患排險和應急處置工作,強化管道沿線地質災害監測和防范,切實維護管道設施安全。
2.3.5 區農林水與生態環境局:水利部門負責因突發地質災害引發的次生洪澇災害的處置、受損水利工程的修復,做好水情、汛情的監測及險情排查;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因地質災害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分析研判事故現場污染狀況及趨勢變化;參與處置因地質災害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
2.3.6 區教育文體旅游局: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災區教育部門和學校組織受災害威脅師生緊急疏散轉移,修復受損毀校舍,應急調配教學資源,妥善解決災區學生就學問題;按分工組織落實學校室內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管理和維護;旅游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受災害威脅區域景區、景點游客疏散轉移和險患排查;指導景區、景點對游客進行必要的突發地質災害風險提示和應急知識教育。負責主管景區內旅游服務設施的保護和排險,組織修復被毀的旅游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當發生災情造成旅游者傷亡時,積極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旅游者的善后處置工作。
2.3.7 區民生保障局:民政部門協助做好受災人員緊急轉移安置和救災物資儲備等相關工作;負責組織指導遇難人員遺體處置工作;衛健部門負責組織、指導災區醫療救治工作,做好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根據需要,向受災地區派出醫療專家,并協助做好藥品和醫療設備調配。
2.3.8 區財政金融與國資局:負責區級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補助資金的籌集;做好應急防治與救災補助資金分配、使用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2.3.9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市場監管工作,維護災區市場穩定,依法打擊制售假冒偽劣救災物資違法行為;組織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協助配合督導有關企業做好災后安全隱患排查和恢復生產安全工作。
2.3.10 區公安分局:負責現場社會秩序維護、交通疏導、管控和受災區域的社會治安穩定,打擊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行為,根據特殊需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救災工作。
2.3.11 區交警大隊:負責現場社會秩序維護、交通疏導和管控。
2.3.12 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實施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2.3.13 武警泉州支隊執勤二大隊執勤三中隊:根據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指揮所屬部隊參與搶險救災工作,配合公安機關維護災區社會秩序,保衛重要目標。
2.3.14 惠安縣供電公司臺商投資區供電服務中心:負責搶修損毀的供電設施,保證應急處置、搶險救災用電;及時恢復災區正常供電。
2.3.15 鄉鎮人民政府:編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每個隱患點的應急避險方案;成立本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負責領導、組織、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地質災害應對工作。明確值班人員和各隱患點的責任人、監測人;完善鎮、村(社區)、組、點防災信息網絡,明確村(居)委會主任、村民小組長、各隱患點防災責任人、監測人等相關人員的工作職責;建立健全村干部聯戶承包防災責任制。負責做好災情信息收集、匯總、分析和速報、續報;開展災害先期處置工作;負責做好緊急轉移安置和救助受災群眾、道路和公用設施搶修以及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等工作。
其他成員單位根據區應急指揮部的部署,配合做好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2.4 現場指揮部
地質災害發生后,區黨工委、管委會視情成立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地質災害現場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可根據需要設立綜合協調、警戒保衛、救災救援、生活救助、設施搶修、醫療救治、現場監測、新聞宣傳等工作組,分別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2.5 專家庫
區黨工委、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應急指揮部應當建立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專家庫,建立專家咨詢制度,研究突發地質災害應對等重大問題,提出應對措施建議。
3 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標準
3.1 風險評估
針對突發事件特點,識別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風險、治理隱患的措施。
3.2 應急資源調查
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必要時對本地居民應急資源情況進行調查,為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按照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突發地質災害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級別。
3.3 小型地質災害(四級)
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者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因山體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災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3.4 中型地質災害(三級)
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因山體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災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3.5 大型地質災害(二級)
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因山體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災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因地質災害造成鐵路繁忙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或者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地質災害。
3.6 特大型地質災害(一級)
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因山體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災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
因地質災害造成大江大河(洛陽江、黃塘溪)及其支流被阻斷,嚴重影響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地質災害。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4 運行機制
4.1 預防、監測與預警
4.1.1 預防
(1)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統籌考慮、綜合運用各方面資源和力量,做好日常預防工作,提升防災減災能力,預防和減少突發地質災害的發生,控制、減輕或消除突發地質災害引起的社會危害。
(2)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區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交通局組織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統籌安排。
(3)落實避險措施。各鄉鎮對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編制應急處置措施,將群測群防工作落實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將“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避險明白卡”發放到防災、監測責任人和受威脅區域人員手上。
(4)各有關部門要開展地質災害(隱患)調查、危險性評估、技術咨詢、宣傳培訓等工作。
4.1.2 監測
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鄉鎮人民政府要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眾為主體的群測群防隊伍,配備監測預警設備,加強專業技能培訓。區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交通局、農林水與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和有關單位,應在受地質災害威脅嚴重的人口密集區、學校、景區、公路、鐵路及水庫等重要工程地段,建立氣象、水文、地質監測點,開展綜合監測預警工作。
4.1.3 預警
(1)預警級別
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分為四個等級,由弱到強依次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分別表示氣象因素致地質災害發生有一定風險、風險較高、高、很高,采用顏色等級表示時分別對應地質災害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
(2)預警信息發布
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等級達到四級(藍色)時,由區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交通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對接市氣象局聯合對公眾發布,同時通報市應急管理局和預警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當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等級達到三級(黃色)以上時,由市自然資源局、市氣象局聯合對公眾發布。
(3)預警信息發布內容
預警信息發布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可能發生的區域、預警級別、警示事項、發布機構、發布時間和有效時間等。
(4)預警信息發布方式
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對區有關部門(單位)、鄉鎮人民政府及公眾發布。
鄉鎮政府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警報器、宣傳車等手段,及時、準確地將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轉發給基層工作人員和受威脅群眾。
(5)預警響應措施
接到預警信息后,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交通局、農林水與生態環境局、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采取相應措施:
①接到四級(藍色)地質災害預警時,有關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督促加強地質災害巡查和監測,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應對突發地質災害的準備工作,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技術支撐的準備工作,發現險情及時報告和處理。
②接到三級(黃色)地質災害預警時,在四級(藍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實行部門和單位負責人24小時帶班值班,組織對預警區內突發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24小時巡查監測;各有關部門聯合開展突發地質災害趨勢會商,組織動員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③接到二級(橙色)地質災害預警時,在三級(黃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加密監測和收集雨情、水情,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單位通報;必要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指導受威脅人員轉移避讓;組織指導做好突發地質災害險情處置,并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相關情況;組織指導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
④接到一級(紅色)地質災害預警時,在二級(橙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指導受威脅人員轉移避讓,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突發地質災害危險區域;根據需要組織指導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和技術支撐隊伍進駐預警區。
(6)預警信息的調整
預警響應視氣象條件以及實時雨情、水情監測情況隨預警信息等級動態調整,可逐步升(降)級。當預警區內發生突發地質災害時,在預警響應的基礎上,根據突發地質災害等級啟動相應應急響應。
超出突發地質災害預警時限未再發布新的預警信息,預警響應自動終止,并由原預警信息發布單位解除預警信息。
4.2 信息報告
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當地基層自治組織和群眾示警,同時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報告,鄉鎮人民政府應立即向區管委會、區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交通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和應急指揮部報告險情災情,險情較大的,區管委會應及時報告市政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應急局。
地質災害信息報送內容: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時間、地點、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規模、可能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死亡、失蹤和受傷人數,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現階段的搶險救援處置情況簡述等。
4.3 先期處置
發現或接報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的鄉鎮人民政府、群眾自治組織、有關責任單位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必要的先期救援和搶險處置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及時動員受災害威脅的人員轉移,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險疏散。
接到突發地質災害信息報告后,鄉鎮人民政府應迅速采取排險防治措施,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和警戒區,設立明顯警示標識,明確撤離路線,組織受威脅人員轉移避讓,開展搶險救援。達到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啟動條件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4.4 應急響應
4.4.1 四級應急響應
發生小型突發地質災害時,在區黨工委、管委會領導下,由應急指揮部啟動四級應急響應,組織、協調各方應急力量開展應急監測、應急調查、人員搜救、安置救助、疫情防控、醫療救治、應急排險、道路搶修、設施維護等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并及時向區黨工委、管委會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應急局等部門報告有關情況。
4.4.2 三級應急響應
接到中型突發地質災害報告經核實的,或者現場處置中確認為中型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指揮部應立即比照四級應急響應,組織各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組趕赴現場,開展應急先期處置工作,并按規定將地質災害情況速報泉州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請上級部門啟動三級應急響應。
三級應急響應啟動后,應急指揮部在泉州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的領導、指揮下,參與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4.4.3 一級、二級應急響應
接到特大型、大型突發地質災害報告經核實的,或者現場處置中確認為特大型、大型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指揮部應立即比照四級應急響應,組織各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組趕赴現場,開展應急前期處置工作,并按規定將地質災害情況速報泉州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一級、二級應急響應啟動后,應急指揮部在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的領導、指揮下,參與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可設立現場指揮部和若干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現場指揮部指揮長和各工作組組長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任命:
(1)綜合協調組: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牽頭。承擔現場指揮部的綜合協調、指令接收轉發、信息收集上報、調配救援力量和資源等工作;協調區公安分局和惠安縣人民武裝部及武警泉州支隊執勤二大隊執勤三中隊參與災害救助工作;協調專業災害救助隊伍的調集工作;承辦現場指揮部各類會議,督促落實現場指揮部議定事項;審核把關信息發布等工作。
(2)警戒保衛組:區公安分局和區交警大隊牽頭。根據劃定的危險區,設置警戒線,負責災害現場的保護、警戒、治安和秩序維護,保衛重要目標,必要時,對災區和通往災區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隊伍、物資運輸等出入道路暢通。
(3)救災救援組:區消防救援大隊牽頭,惠安人民武裝部配合。負責搜救被困和失聯人員、工程搶險和災害現場清理等工作;組織受災害威脅區域人員疏散轉移,情況緊急時,可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4)生活救助組: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牽頭。區科技經濟發展局、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交通局、民生保障局等部門配合。負責調撥和緊急配送應急物資,妥善安置受災群眾;開放應急避難場所,為受災人員提供臨時安全住所;組織做好災區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
(5)設施搶修組:區科技經濟發展局牽頭。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交通局、農林水與生態環境局、惠安供電公司區服務中心、通信公司等部門配合。負責應急排險工作,控制、排除災情及其次生險情,搶修和維護道路、通信及供水、供電、供氣等公共設施;做好災后房屋應急評估和安全鑒定、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搶修及城鎮應急供水等工作。
(6)醫療救治組:區民生保障局牽頭。負責統籌協調災區醫療救治工作,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蔓延。
(7)現場監測組:區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交通局牽頭。組織指導開展災害發生地及周邊地區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和會商研判災情及發展趨勢,防范次生地質災害。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對接市氣象局加強災區氣象條件和天氣趨勢監測預報,及時發布突發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
(8)新聞宣傳組:區黨群工作部牽頭。統籌協調媒體的現場管理,做好災害輿論引導工作,組織新聞發布工作;做好新聞應對發布;區融媒體中心統一組織災后新聞宣傳工作。
出現超出應急指揮部處置范圍的,應及時向上級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請求上級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幫助處置。
4.5 響應終止
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完成,經有關專家會商或鑒定突發地質災害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由原啟動應急響應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終止應急響應。
4.6 信息發布
區管委會或應急指揮部應當按照權限及時、準確地向社會發布突發地質災害相關信息,發布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發生時間、發生地點、發生原因、嚴重程度、損害情況、影響范圍、應對措施等。
4.7 后期處置
4.7.1 調查評估
特大型、大型和中型突發地質災害,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開展調查評估工作。
小型突發地質災害由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調查評估工作,提交調查評估報告。評估內容包括查清災害發生的因素、現場處置概況、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
4.7.2 善后處置
區管委會根據需要制定和實施救災、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各相關單位按各自職責,開展現場清理、災害監測及必要的安全防范工作。需開展治理的,由區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交通局或相關責任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治理工作。
5 應急保障
5.1 人力資源保障
區管委會相關部門要不斷加強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通過針對性的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專業水平及應急搶險實戰能力。
區消防救援大隊、武警泉州支隊執勤二大隊執勤三中隊、公安干警和民兵是處置突發地質災害的骨干和突擊力量,依法參與搶險救災、應對突發地質災害等應急處置任務。
區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交通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負責利用地質災害防治專業技術單位充實應急力量,保證相對穩定和相應數量的工程技術人員,應對地質災害監測、應急搶險等需要。
5.2 經費保障
區管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要根據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所需經費情況,將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經費納入本級年度財政計劃和預算,確保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的順利開展。
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社會力量為應對突發地質災害提供資金捐贈和支持。
5.3 物資保障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區科技經濟發展局、民生保障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交通局、農林水與生態環境局等成員單位應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和各自應急職責分工,加強地質災害應急物資的統籌規劃、日常儲備、監督管理和調撥分配等工作。
5.4 醫療衛生保障
區民生保障局負責牽頭建立和完善全區衛生應急預案體系、衛生應急指揮體系和醫療衛生救援體系,組建衛生應急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儲備醫療救治、監測檢驗等衛生應急物資,開展醫療救護演練。
發揮紅十字會等社會組織的力量,開展醫療衛生救援知識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等能力,組織群眾開展意外傷害和自然災害的現場救護。
5.5 交通運輸保障
區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交通局負責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突發地質災害時的綜合運輸能力。必要時,組織緊急動員和協調征用營運交通運輸工具。根據突發地質災害處置需要,區交警大隊對地質災害現場及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維持應急處置期間的交通秩序,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專用通道。道路及交通設施被破壞或毀壞時,區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交通局應牽頭迅速組織專業應急隊伍進行搶修,保障交通線路順暢。
5.6 治安保障
突發地質災害時,區公安分局依據本部門應急預案維持地質災害事發地社會治安秩序,集結警力,巡邏執勤,采取相應措施保障社會治安穩定有序,阻止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5.7 人員防護保障
各成員單位應根據地質災害特點和自身應急工作職責,充分考慮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參與人員受到傷害的可能性和傷害類別,建立健全緊急情況下人員安全防護機制,配備相應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安全。
各鄉鎮應建立健全緊急情況下的人員疏散機制,明確緊急疏散行動的各級責任人。一旦發生地質災害,確保受地質災害威脅的群眾能及時有序疏散至應急避難場所或其他安全地帶。
5.8 通信和信息保障
區科技經濟發展局協調各通信運營企業保障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通信暢通;區黨群工作部協調各相關廣播電視和公用信息網運營企業保障地質災害應急相關信息及時準確傳播。
5.9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區消防救援大隊、區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交通局、農林水與生態環境局等成員單位應根據本單位職責分工,配備滿足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需要的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及器材,建立健全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
5.10 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教育文體旅游局、各鄉鎮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室內應急避難場所啟用并做好管理和保障工作。
5.11 氣象服務保障
根據應對突發地質災害的需要,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對接市氣象局加強對極端天氣和相關自然災害的監測和預警,為處置突發地質災害提供氣象服務和保障。
5.12 其他應急保障
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完成其他相關應急保障工作。
6 監督管理
6.1 應急演練
應急演練應從實戰角度出發,深入發動群眾參與,達到普及應急知識和提高應急搶險實戰能力的目的。應急指揮部、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開展突發地質災害綜合應急演練;各成員單位應結合自身職責,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本系統、本領域地質災害專項應急演練,檢驗并提升地質災害應急處置能力。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原則上每年不少于一次,每次應急演練結束后牽頭部門應對應急演練進行系統評估。應急指揮部應加強對各成員單位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6.2 宣傳教育
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地向公眾廣泛開展突發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教育活動,通過電視、電臺、報刊、網絡等媒介,普及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6.3 培訓
應急指揮部和各成員單位應當按照隸屬關系和管理責任,加強本系統、本領域地質災害應急管理人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和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提高日常應急管理、現場指揮協調和專業搶險救災的能力。
各鄉鎮人民政府應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本轄區地質災害應急管理人員培訓,提高基層工作人員的地質災害識災避險技能和先期應急處置能力。
6.4 責任與獎懲
突發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納入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負責人績效考核范圍。對瞞報、漏報、謊報突發地質災害災情和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玩忽職守及存在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依照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7 附則
7.1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交通局負責解釋。
7.2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區管委會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參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交通局備案。
7.3 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負責管理本預案,預案實施后,區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交通局、綜合執法與應急管理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會同有關部門評審論證,根據需要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區管委會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8 附件
1.應對地質災害應急組織指揮機構圖
2.應對地質災害預警響應流程圖
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3月24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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